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11]22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7-13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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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省局机关服务中心: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资[2011]6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自2011年1月1日起,各单位将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须严格按照本通知和《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权限、应提供的资料进行报批。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
  二、2011年1月1日前未执行完的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事项按要求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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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