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1]124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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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检查,是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法》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效能的重要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缜密布署
  各地方注协应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本地区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要明确任职资格检查政策、时间、程序和注意事项,切实抓好每项具体工作、每个环节、每个细节的落实,逐一与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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