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房地资源管理局关于本市贯彻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商[2002]012号沪财预[2002]01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2-2-27
实施时间: 2002-2-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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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1号),现就本市的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本市的住房交易手续费,由经批准建立的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按照公开、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在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
  二、本市的住房交易手续费按以下标准计收: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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