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外国人在川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人社办发[2011]51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1-11-28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5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成都、自贡、泸州、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和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川就业的外国人逐年增多。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方便服务对象,切实加强外国人在川就业管理,根据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我厅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授权你......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