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发[2010]8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9
实施时间: 2010-3-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4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和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质量,现就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算清缴范围和期限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