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黔府发[2011]26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7-31
实施时间: 2011-9-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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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 低起点、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
  (二) 促进充分就业与保障基本生活并重的原则。
  (三) 政府、集体、个人共同负担,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二、保障对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承包耕地后,被征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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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贵州省征地社会保障审核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