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部分企业针对性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12]1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3
实施时间: 2012-1-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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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武汉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州、潜江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部分企业针对性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部分企业税收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部分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的督导方案》。请认真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上报。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部分企业针对性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部分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的督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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