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1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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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76号)、《关于跨区域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的补充通知》(浙财预字〔2009〕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有关口径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优惠项目申报口径。查账征收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除免税收入项目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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