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0-9
实施时间: 2008-10-9
法规类型: 国企效绩评价审核 政府审计 江西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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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999年5月27日南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9年6月30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客观、公正评价其法定代表人经营业绩,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市、县、区所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资产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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