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费规[2012]1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交通厅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8
实施时间: 2012-2-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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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委),省道运输管理局:
  为加强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的收费行为,维护承运人、旅客和汽车客运站的合法权益,我们对汽车客运站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各级各类汽车客运站涉及客运班车及旅客的收费按本通知附表所列项目及标准执行,附表未列的项目不得收取费用。汽车客运站新增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的,应报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二、汽车客运站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客运站可在不超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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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湖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及标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