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滩涂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发[2004]6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9-23
实施时间: 2004-9-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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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沿海市、县(市、区)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省滩涂开发投资公司:
  《江苏省滩涂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查通过,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财政厅。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江苏省滩涂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级滩涂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滩涂开发项目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滩涂开发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参照省级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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