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免征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费[2012]1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31
实施时间: 2012-1-3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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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2220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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