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社险综[2011]54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12-16
实施时间: 2011-12-16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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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市委〔2010〕2号)、《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市政府令219号)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范围及要求
  1、范围对象
  参加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以及以用人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参保单位”),2011年12月仍参保缴费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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