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2]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20
实施时间: 2012-1-20
法规类型: 地方性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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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按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新准则的顺利实施
  财政部门应与同级经信委(商务委)、税务部门、工商部门加强联系,高度重视《小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的贯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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