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税[2012]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2
实施时间: 2012-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增值税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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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平稳有序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根据国家明确的“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税制改革原则和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确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对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程中因新老税制转换而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的方式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重要意义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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