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广西壮族银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桂财会[2011]8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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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工信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银监分局:
  2011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部门下发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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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