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生产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所字[2010]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5
实施时间: 2011-3-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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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2008]28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分支机构税务登记问题
  凡汇总纳税企业,其所属各级分支机构,均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二、关于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的资料报送及协查问题
  凡适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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