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人社办发[2012]2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17
实施时间: 2012-1-17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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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共青团市(州)委:
  为充分发挥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中的助推作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14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正式批准成立,自2009年6月以来为进入园区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扶持政策和有效服务,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农业示范基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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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办发〔2012〕21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