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
发文文号: 人社厅函[2011]591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1-11-7
实施时间: 2011-11-7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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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请示》(鄂人社文〔2011〕19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900元、750元、670元、600元(四档)调整为1100元、900元、750元(三档)。
  二、同意你省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9.0元、8.0元、7.0元、6.5元(四档)调整为10.0元、8.5元、7.0元(三档)。
  三、请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发布的文件报我部备案。
  四、请进一步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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