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人社发[2012]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1-20
实施时间: 2012-1-2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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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各统筹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调整标准
  从2011年冬季取暖期开始,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在冀人社发[2010]10号规定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600元。即:张家口、承德市坝上各县(区)及赤城、崇礼、围场、丰宁县(以上简称“坝上地区”)调整为 1560元;张家口、承德市其他各县和秦皇岛市的青龙、保定市的涞源县调整为1400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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