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4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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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2011]102号)精神,南京地税局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为了方便纳税人,节约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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