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采[2012]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6
实施时间: 2012-1-6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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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招标工作已顺利完成。为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行为,保证2012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一)协议供货项目
  1.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包括日常办公和教学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包括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票据打印机、信息安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设备(包括投影仪、投影幕、电子白板)、扫描仪、速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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