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涉企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2012]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18
实施时间: 2012-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8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