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工发[2011]38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1-6
实施时间: 2011-12-5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福利支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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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各用人单位:
  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市人民政府[2011]第242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有关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具体标准及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项目和具体标准支出,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支出标准。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
  (一)工伤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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