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发票即开即奖规则的公告
发文文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2-20
实施时间: 2011-12-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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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对发票使用行为的管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调整发票即开即奖(刮奖)规则,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通用定额发票即开即奖。发票年份代码(发票代码第6、7位)为“12”及以后的《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不再印制兑奖联。
  二、调整机打发票奖项金额。发票年份代码为“12”及以后带有兑奖联的机打发票即开即奖奖项调整为10元、20元和50元三种金额。
  三、已印制未使用的旧版《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2年12月31日为止,并仍按原有规定兑付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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