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民救发[2012]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6
实施时间: 2012-1-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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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206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春节前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本市城乡低保对象(含重残无业等特殊救济对象以及2011年12月退出和2012年1月享受的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对象(包括散居和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
  (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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