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农委负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建经济林和苗圃政府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农[2011]225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3-14
实施时间: 2011-3-14
失效时间: 2013-3-1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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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林业局(林水局、社管局)、农发局,大连三寰集团有限公司:
  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发展苗木产业,推进干杂果和水果经济林建设,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1年大规模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0]139号),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农委研究制定了《大连市新建经济林和苗圃政府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新建经济林和苗圃政府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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