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省价收[2012]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9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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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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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试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