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发生的派遣员工工资薪金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所[2012]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6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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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浦东新区税务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代发薪酬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沪国税浦所〔2011〕6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发生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工资薪金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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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用工单位实际负担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工资薪金及费用税前扣除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