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编报资产评估机构2011年度会计报表及会费缴纳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评协[2011]3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2-26
实施时间: 2011-12-2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1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宁波不发):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编报2011年度会计报表及会费缴纳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会计报表编报事项
  (一)编报2011年度会计报表的对象
  凡2011年12月31日在册的资产评估机构均应按照中评协的有关要求编制和报送2011年度会计报表。省内资产评估机构设在本省境内的分支机构由机构总部编报合并会计报表。
  (二)年度会计报表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资产评估机构2011年度会计报表采用网上报送和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 、2011年度会计报表汇总及有关工作联系表.doc    
2 、2011年财务报表汇总系统管理软件使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