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本市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社保发[2012]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2-1-4
实施时间: 2012-1-4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5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用人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4号政府令)、《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参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