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经营范围内的非自产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退[2000]1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15
实施时间: 2000-12-15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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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税务分局,外税分局: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就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经营范围内的非自产产品退税问题批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国税函[2000]954号),内称:"关于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经营范围内非自产产品能否退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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