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5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