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11]14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2-26
实施时间: 2011-12-26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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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本市小型微型企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详见附件1。
  二、相关企业申请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需提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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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免征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年表.xls    
本市免征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