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税务师事务所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11]229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1-30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39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税务师事务所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广州市税务师事务所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综合评价税务师事务所的整体质量,全面提升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引导和提高社会依法纳税遵从程度,根据《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