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31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2-28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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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省财政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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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