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30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2-26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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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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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收费标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