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1]30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12-26
实施时间: 2011-12-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东省、广西自治区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节约用气,决定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总体思路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在广东、广西两省(区)开展改革试点,主要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积累经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