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发[2011]8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12-8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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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制订的《上海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上海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本市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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