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局高评委[2011]1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1-10-19
实施时间: 2011-10-19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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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经财政部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备案,我局于今年成立了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单位会计人员。同时,接受中央国家机关不具备评审条件单位会计人员的委托评审。根据国家职称改革政策和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每年度开展评审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巍电话:63096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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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规定
发文文号:国管高评委[2024]2号
发文部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2024-5-6
实施时间:2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