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2011]12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2-9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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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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