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12-12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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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结合本市实际,现将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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