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政发[2011]140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11-17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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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价格调控工作,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各级发展改革(价格)、财政、地税、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操作规程,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功能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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