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金[2011]213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11-30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9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融资性担保机构:
  为加强我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防范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风险,保护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报告披露指引.doc    
附件2:财务状况评价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