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企[2011]41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1-12-9
实施时间: 2012-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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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商务(外经贸)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加快发展,我们对《浙江省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浙江省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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