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监委、农委、财政局关于本市乡镇企业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度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沪监[1998]1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监察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8-10-19
实施时间: 1998-10-19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委派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7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35号)和1998年2月9日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作出的关于本市乡镇企业今明两年内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本市乡镇企业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乡镇企业推行会计委派制度不仅是深化农村集体企业改革、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需要。这一制度的推行,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