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长沙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政发[2011]19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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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重新公布《长沙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从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文件有效期。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长沙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劳保基金)的管理,维护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含农民工,下同)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县(市)的劳保基金管理,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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