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在日照市区域执业实行业务报告防伪备案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会协[2011]5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2-13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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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打击社会假冒行为,维护注册会计师业务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业务报告实行防伪备案制度。鉴于日照市注册会计师区域自律工作基础较好,决定率先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防伪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开始,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外地、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凡是在日照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东港区、开发区、五莲县、莒县、岚山区等)执业并出具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须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业务备案和粘贴防伪标识。具体要求:1.业务报告须按照要求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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