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农[2011]55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厅
发文时间: 2011-12-5
实施时间: 2012-1-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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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宁波不发):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381号)和《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0号),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量力而行,分步推进,补偿标准基本合理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总体目标,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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