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佛山市三水恒益电厂2×600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价[2011]29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2-12
实施时间: 2011-1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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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佛山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佛山市物价局报来《关于核定佛山市三水恒益电厂2×600MW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佛价[2011]103号)悉。根据我局《关于调整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130号)和《关于提高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283号)规定,核定佛山市三水恒益电厂2×600MW发电机组自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未含脱硫电价的上网电价为48.3分/千瓦时(含税,下同);自2011年12月1日起,未含脱硫电价的上网电价为50.6分/千瓦时。脱硫电价按省物价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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